第一巡回法院拒绝暂 停地方法院针对特朗普邮寄选票行政命令的禁令
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裁决,拒绝特朗普政府关于暂停阻止邮政局实施邮寄选票新规禁令的动议。
要点
- 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裁决拒绝特朗普政府暂停禁令的动议。
- 裁决指出邮政局的最终规则很可能属于对国会选举方式的非法越权监管。
- 法院援引了“重大问题学说”及拜登诉内布拉斯加案。
我最近曾撰文指出,唐纳德·特朗普旨在限制邮寄选票的行政命令是对联邦制和三权分立的攻击。宪法赋予各州对选举管理的主要权力,但须受国会立法的潜在修改。
今天,在“选民联盟诉特朗普案”(League of Women Voters v. Trump)中,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个三法官合议庭一致驳回了特朗普政府关于暂停初审法院禁令的动议,该禁令阻止了美国邮政局实施特朗普命令的规则。
以下是裁决的关键摘要:上诉人未证明其有权获得暂缓执行。最显著的是,上诉人未能有力证明地方法院在认定“最终规则”很可能是非法的时候犯了错误。
地方法院得出结论,我们对此表示同意,“最终规则”很可能是对国会议员选举举行方式的监管,宪法《选举条款》将此权力分配给了各州和国会,而不是分配给在没有国会授权情况下行事的行政机构,例如邮政局。参见《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四款。
上诉人试图通过否认“最终规则”监管选举举行方式来回避宪法问题。地方法院宽容地总结道:“这种否认显得苍白无力。”
“最终规则”的标题是“联邦选举选票邮件”,该规则明确且专门监管选举邮件。它要求各州“首席选举官员”采取行动,其政策理由是“保护联邦选举的完整性……”。
在上诉人辩称我们应将授权邮政局发布一般邮政法规的法规解读为为“最终规则”提供必要的国会授权的范围内,他们的论点很可能会失败。上诉人未能说服我们,国会很可能会通过管理邮政系统的普遍授权这一“薄如威化饼的芦苇”,将与维护我们的选举系统相关的宪法指定任务委托给邮政局。
正如被上诉人所指出,当国会试图取代各州将作为选举主要监管机构的背景假设时,其在《选举条款》下的授权行事历来是明确的。上诉人在此依赖的普遍授权与这种具体的国会行动相去甚远。
我认为这完全正确。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引用了“重大问题学说”案件“拜登诉内布拉斯加案”,该案正确地拒绝了拜登总统试图使用模糊的法定语言作为免除数千亿美元联邦学生贷款债务工具的努力。
正如我在先前关于此问题的文章中所解释的那样,并且正如地方法院所解释的那样,特朗普声称能够利用邮政局授权法来利用州邮寄选票规则发生大规模变化的说法也引发了一个重大问题,因为对数千万选票规则的控制显然是一个具有巨大政治意义的问题,且具有“高度衍生权力”。
当行政部门声称国会已授予其如此巨大的权力时,“重大问题学说”要求证明该授权在相关法规中已明确说明。在这里,根本没有类似的东西。
特朗普还要求最高法院暂停地方法院的裁决,如果最高法院愿意,它将拥有最终发言权。希望大法官们能够认识到地方法院和第一巡回法院在这个问题上是正确的。